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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院长在辽宁省县(市、区)领导干部进修班就法院工作进行宣讲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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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15 08:47:11 打印 字号: | |

6月1日至30日,古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丹参加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组织的辽宁省县(市、区)领导干部进修班(第44期)培训学习。该进修班共计57名学员,来自全省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还有新疆地区两名干部。按照教学计划,6月29日上午,班级开展学员论坛活动,有四名学员代表作汇报发言,赵丹院长以《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工作,为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司法力量》为题,就法院工作进行宣讲汇报。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副校长、一级巡视员郝春禄出席活动并讲话。


 赵丹围绕“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根本保障”和“不断创新党建‘自选动作’,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两个方面进行汇报,提出: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理念;在实践中,要深刻领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的“能动司法”要求,紧随省法院“1+3+7”系列文件服务辽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在锦州中院指导下,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保障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丹重点介绍了古塔区法院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环境资源、知识产权锦州全域集中管辖优势,持续发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等方面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的创新做法;重点介绍了古塔区法院作为“五星堡垒基层党组织”,开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足迹”系列主题党建活动和《共学二十大·同声诵原文》特色党建自选动作,并表态,人民法院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在人大、政协、检察等机关监督下,为辽宁振兴新突破贡献司法力量。



  郝春禄副校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进修班取得的成果,他指出,举办进修班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发挥党校独特价值和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通过学习培训,学员们夯实了理论基础,增强了党性修养,提高了综合能力。在讲话最后,对学员们提出了未来的期许,希望全体学员能继续巩固党校学习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从政之基、廉政之基,传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持学用结合,以党校学习的良好成效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政治部